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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1241-2014由“鋰離子電池安全標準特別工作組”負責組織制定,是我國頒布的首部鋰離子電池安全國家標準。“便攜式電子產品的智能化程度越來越高,尤其是大尺寸屏幕的廣泛使用,使其耗電量越來越大。部分智能手機只能待機一天,這給用戶帶來了極大不便和‘電量焦慮’。”業內人士何鵬林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表示,這一現象催生了移動便攜式電源俗稱“充電寶”的市場熱銷。
GB31241-2014是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并由“鋰離子電池安全標準特別工作組”(電子四院牽頭)負責組織制定,是我國頒布的首部鋰離子電池安全國家標準。該標準參考國外先進標準的成熟試驗方法,并根據國情修改完善,部分技術指標具有創新性并經試驗驗證,我國鋰離子電池產業界專家歷時6年廣泛討論形成共識。該標準己于2014年12月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公布,并將于2015年8月舊起實施。
一、標準主要通過整體安全、零部件安全和其他安全等三方面來保障充電寶的使用安全??偨榻B“總體來看,充電寶首先是一個‘整機設備’,首先要滿足電子設備的整機安全標準的通用要求。從整機設備的角度來看,充電寶可能出現的危險類型包括電擊危險、著火危險、過熱危險、能量危險等,尤其是交流輸入型充電寶需要與電網電源連接,由此引發的電擊危險需要重點關注。
二、充電寶的零部件安全主要是指安全關鍵件安全包括電池或電池組、保護電路/保護器件、升壓/降壓電路、外殼等。熱保護器件的失效可能會導致充電寶出現著火或過熱危險;而如果組成電池組內部出現短路,可能會引發整個充電寶著火。
“其他安全包括受限制電源安全、激光安全和光生物安全等。因為不同電子產品的阻燃性能存在很大差異,充電寶作為其供電電源,應能滿足受限制電源的要求,以保障所有的電子產品都能滿足相應的阻燃要求。”
我國已是全球最主要的18650鋰離子電池生產國和最大的消費國,標準的制定實施后凸顯了相關主管部門對鋰離子電池安全監管的高度重視。據了解,工信部、國標委、認監委等部門在GB31241-2014起草組的成立、標準的立項、編制和實施過程中,一直密切關注并給予了高度支持,相關領導多次蒞臨該標準的討論會,并進行了大量的協調工作。
該標準的出臺有利于提高鋰離子電池安全質量水平,規范鋰離子電池行業市場行為,優化埋電池產品的材料、工藝、設計和管理,為下一步實施鋰離子電池產品的市場準入提供了技術依據。首次頒布的標準對于規范我國鋰離子電池產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義。